by Digitaldjtip 客座寫手 Matthew Owen Reininger
一位專科出身的工程師,並從事DJ超過十年時間
原文:http://goo.gl/4PrBFQ
成為一位職業DJ,歷經艱辛。當我說“職業”,我是指憑藉著放歌並獲取報酬,不論是50鎂或是500鎂;不論台下觀眾是三十人或三千人。若如前言所述,你也應該認為你是職業DJ了。各位親愛的朋友,特別是那些渴望成為職業DJ的人,千萬不要為錢放歌(越來越常見了啊 @_@”)或是為了追求“曝光”替主辦單位免費放歌,人家其實是利用你的演出,從你的聽眾賺錢。
Tim Kreider近來有一文“網路奴隸們!站起來!”(Slaves of The Internet, Unite),講述因為網路的民主性,越來越多充滿創造力的網路寫手出現在各個平台,而各個平台彼此也為了點閱率而競爭。這些大站吸引寫手,希望他們免費提供文章。但平台無以回饋,卻以文章刊登會吸引曝光云云…
當關注數位出版與作者文章的同時,我不禁聯想到職業DJ。在此之前,我要聲明:我並不是指那些為著熱情而奉獻的臥房DJ、或是有時為著朋友的活動、或是更大卻沒有商業協議涉入的派對,就只是為了那些美好的時光;還有那些為了讓大眾認識他們作品的音樂工作者。
為什麼免費演出是可理解,卻是錯誤的
我的論點主要圍繞在那些試圖闖進圈子的職業Dj,還有那些已經上工,卻沒有意識到要“詢問”酬勞的人。這些人會在不經意間,貶低其他人的辛勤工作!新人想要搶曝光,以及數位Dj器材與軟體以及音源讓整個入門門檻–音樂的稀有性與財務負擔–大大地降低,這些我都覺得是可理解,而且也是好事。
然而事實上難以忽視的是:供需之間開始失衡。為數眾多的數位DJ在尋找舞台,對於店家來說,在商言商,他們當然選擇對他們CP值最高–放的好又願意拿得少的人–來安排演出。在自由市場裡,這是基本的商業常識,不是嗎?
四年前,夜店經理想要跟我重談費用。當我表示難以接受這不合理的費率後,我的班表就被縮減,只保留黃金時段,前後段則各安排別人演出。我問經理這樣調整的理由,他說是為了節省費用,並辯稱說這樣也比較不麻煩我。對於找別人取代我的時間可以節省經費一事,我感到好奇,於是詢問這些熱情洋溢的新同事,他們的演出費用是多少?是的 他們說可以拿到一些酒水兌換券!?
打碟可不是輕鬆事,我知道,你也知道。當然這是令人開心的工作,但他仍然是一份工作,就像是畫家、鼓手、舞者或是演員,打磨你的技藝到足供勘人娛樂,我想我們都應該將DJ視為一份工作。當你在夜店為了取悅聽眾,或是被某些主辦單位或場地邀請演出特定活動,或許你也是歡喜做甘願受,可是你在為這家舞廳努力注入動能時,但無料演出。表示你的聽眾的口袋裡的錢正在你的背後轉手。
有些人可能會反駁說,在夜店無償演出就有點像是去公司無薪實習一樣,這可能正確,但我相信無薪實習會是一個黑暗的開始,如果你製作的東西讓公司賺錢的話。關於這些論述有法律訴訟的案例。而當活動主辦單位或場地或夜店,因為DJ的演出而間接獲得利潤,兩者是否相似?
我們應該合作,而非競爭
我們也許各自有不同的DJ風格,也許在同一個城市競逐同一個場地的演出機會,但最後我們都有責任對於“職業DJ”去看顧,去維護我們自己的DJ社區。
有時我們競爭;但有時我們也會彼此幫忙。我個人有過多次的演出機會是來自別的DJ的推薦。有時是合作,並不僅止於競爭關係,所以我們彼此不會討價還價,去爭論什麼才公平,價低者得標,這也只是簡單的經濟學而已。如果我有一個場地,並且希望能夠賺錢,我當然會聘請最便宜的DJ(前提是能扛得住場面,也能讓BAR台生意興隆的人)
在Tim Kreider的文章中寫道“我知道要求生意人去付給創作者、表演者應有的報酬是沒有意義的。他們的工作就是貪心與無恥,藉由聘請人來工作,卻不給他們支付薪水,而每次他們能夠這麼做的原因只有一個:太多充滿熱情希望的年輕人,簡直是前仆後繼地上門前來,而且都相信“紅”了就好;或是希望能在產業開端就佔有一席之地的人,所以他們樂於付出。”
身為DJ,我們都在限制的環境下競爭,但我相信對於各位DJ同業與我們自己的DJ環境,都有責任去維護DJ技藝的價值,而這個價值的高度是隨著人們的付出成正比。如果某些人願意無償演出,傷害的是整個大團體,因為降低了這個藝術形式的價值。
如果這個社會約定俗成是:菜鳥DJ要到他們能吸引客人上門,才能收費演出,在此之前,他們能夠免費演出”,那麼這份創意性質的工作價值,將由多少客人消費來決定。更進一步來說,也許DJ將以店家營收來計算他們該支請多少?我不確定這是不是好辦法,但至少比以“曝光”作為代償,要好得多。
而提供曝光機會的邏輯也有漏洞。如果店家或主辦單位說,雖然沒有DJ酬勞,但是你會得到很多曝光機會,但是他要怎麼保證走進門口的人是來聽你放歌?所以這是一個單方面的交易。如果店家賺錢,那你就應該賺錢,這是最基本的底線。
除了賣身,應該要如何得到演出機會?
那些不賣身,但是持續保持衝勁的職業DJ都是怎麼獲得演出機會的呢?人家說“要得到工作,先要有相關經驗;而要有相關經驗,先有工作”,確實如此,但是在我們的領域,有獨特的方式來獲取這樣的經驗。
當我起步時,我並沒有在邁阿密得到任何演出機會,為了得到演出經驗與曝光,我會舉行臨時的免費的派對活動,提供給人們跳舞與享受美好時光的空間,大多數時間,我都會在放歌。
經過數次後,我在公眾運輸匯聚的地方舉辦活動,吸引了一些活動主辦人的注意,並邀請我成為他們的夥伴,一起在某個小夜店舉辦活動。我從這裡發跡,但我從沒剝削過另一個DJ,將來也不會。我也許不認識你,但我尊重你的所作所為,我知道這不是簡單的工作。
我想其中的訣竅是增加價值。從在網路上吸引注意開始,從混音、跨形態混音到混音重製,形塑你的品牌並且請你的朋友支持你,也讓其他活動主辦者或店家知道你可以幫忙宣傳,也可以放歌。創造強而有力的社群聯結去證明你在這方面的價值。
另一可能的方式是,你先請求一個象徵性的費用,並且言及在你演出時,觀眾增加,所以酬勞也應隨之增加。如此就將自己與店家營收綁在一起,不只是剛聘請來的新兵戰士,更是業務運作的一部分,也有助提升士氣(努力工作就能獲得更多),而這肯定是會比你跟店家談妥一定數目要來的好(通常雙方妥協後的結果,不過大多是你委屈求全)
確實很難,因為這是獨立路線
若無職業經驗,對DJ來說是很艱困,與店家談判感覺起來總是有點恐怖,相較之下,免費提供你的服務看起來容易許多(如果店家用得上你的話)。在職業生涯當中,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人,或多或少都會有些原則產生,但是請記住一點:你現在的行為可能為之後設下先例,造成往後演出工資常態性的不足以支付最低生活水平。
對場地單位或活動主辦單位來說,有這麼多數位DJ可供選擇,是相當奢侈的。他們只要付出一點點甚至無需付出就可以找到有才華但沒經驗的人來表演,這也逼退許多資深老牌DJ,並思考將這份工作視為全職工作的可能。這樣的做法最後將許多演出機會,視為一份“DJ快餐”(對店家或主辦單位來說,絕不愁沒人演出,而且叫人是又快又便宜)。
當你正在演出,並且領取適當的酬勞,只要另外一個年輕有才華的新人前來,並承諾他願意免費演出,你馬上就被踢出舞台。如我一再重複所說,這絕不是一份簡單的工作,但我希望這份工完全失去價值的那天不會到來。我想,選擇權是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上的,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