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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馬瓜:博恩惡搞作品侵權探討

    編:
    日前有台裔中國藝人劉樂妍,其音樂MV《CHINA》疑似遭人外流,由於作品風格獨特,雖然不能稱上水準之作,但在文詞上卻明顯毫不保留的展現其對中國的熱愛。說是疑似遭人外流,因為在經網上流傳之後,劉樂妍本人獲悉表示,此MV花費數百萬元,但是是拍壞的作品,直言「我要扔掉了,這是垃圾」可見其本人對創作的要求。

    數日後有台灣脫口秀藝人博恩,在網上發佈了全篇的「仿」作《TAIWAN》,內容與歌曲依循劉的創作脈絡,但在歌詞上從台灣立場出發,並與之針鋒相對,除此之外博恩本人更下海反串,擔任MV主角一職,也是與劉的版本呼應。

    此作一出,除了引來嬉笑怒罵之外,也帶來了另外一個問題:「戲謔仿作的界線為何?」是否可以在這樣的目的之下,引用他人的詞曲創作?影片連結就不貼了,傷眼睛啊。

    以下為馬瓜在臉書的發言探討。馬瓜大大為台灣音樂書寫團隊創辦人,同時也是台南公道法律事務所顧問(專長智慧財產權及商務契約)

    馬:
    實務上目前針對戲謔仿作,最常引用的是智慧財產法院 107 年民商訴字第1號民事判決採美國最高法院Campbell v. Acuff-Rose Music, 510 U.S. 569 (1994)一案所提出的轉化利用測試;但需特別注意的地方在於,此一判決係針對商標侵權,而非著作權侵權。目前國內尚未見針對音樂著作戲謔仿作的案例出現。

    博恩的惡搞作品,應區分為三個著作類型來討論:1. 視聽著作。2. 音樂著作。3. 錄音著作。

    詼諧惡搞如係針對內容用不同手法詮釋,應可認符合戲謔仿作的範疇之中,但需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 音樂著作中「詞」、「曲」應分別看待,用惡搞手法改寫歌詞或許會讓人會心一笑;但實務上未見如何藉由惡搞手法改編歌「曲」產生讓人有趣印象進而形成多元文化再造的效果,也就是說,個人認為歌「曲」的部分,難以落入合理使用的範疇,如欲重製或改作,仍應取得授權。同理可以於錄音部分加以討論。
    2. 我國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請注意法條文字:「引用」。亦即如欲主張合理使用,仍應註明原始出處,而非直接認定一般人一望即知而認定無須註明出處,否則另外會有侵害著作人格權的疑慮。
    3. 過去戲謔仿作原欲明文納入合理使用範疇,但後被刪除,顯見創作人仍對此點存有疑慮;至於是否可以通過轉化測試,則是「吉」下去,才會知道!

    以上個人淺見。

    https://www.facebook.com/yeves/posts/10223247455553710
  • Skrillex秀做法澄清抄襲

    因為被控告未經授權非法取樣啦。

    [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Rh_vgS2dFE[/youtube]

    在本週Skrillex與小賈斯丁一齊被告上法院,理由是在小賈斯丁第四張錄音室專輯Purpose(2015),當中一曲”Sorry”被控告未經授權取樣。Skrillex與Blood共同製作,歌曲是由Justin Bieber、Julia Michaels、Justin Tranter、Sonny Moore(Skrillex本名)與Michael Tucker共同寫作,以上全部同列被告。

    控告他們的是White Hinterland(Casey Dienel),宣稱該曲違法取用了她在2014便發表的“Ring the Bell”。
    [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VW5xIXdfgw[/youtube]

    比較看看…這…

    [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2tbBMFwyvA[/youtube]

    去年才有Pharrell與Robin Thicke因為一曲”Blurred Lines”,被Marvin Gaye家族控告抄襲Gaye在77年的名曲”Got to Give It Up”。Pharrell被判賠七百三十萬美金。小賈斯丁與Skrillex可能面對更高額的罰金,也將會是有史以來最高額的侵權罰金。

    [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gQlCY6jJKc[/youtube]

    對此Skrillex表示,他們沒有從任何人偷段子過來,然後在IG上公佈了當初原始取樣的歌曲(Julia Michaels的demo),與製作方式,小賈斯丁與Blood也轉推了這篇,賈斯丁還附上了短標簽”#wedontsteal”(我們沒有偷)

    Here’s the accapella from the demo that @imjmichaels did for Sorry and this is we did the effect @bloodpop @justinbieber

    SKRILLEX(@skrillex)張貼的影片 於 張貼


    最後Skrillex的聲音跟Jonah Hill的聲音有八成像的梗又被拿出來了 WWW
    [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h9LGNImBqI[/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