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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是商業鐵?

    如果你是那種沒朋友的宅宅,花費時間翻遍評論,在臉書上為自己喜歡的DJ,替劣評辯護,與人筆戰一番,那你大概已經聽過「商業鐵」(Business Techno)這個名詞。就像所有文化相關的的事情一樣,沒人能清楚地的給出一個定義,但是當提到緊繃的DJ演出費與主流非主流間的DJ年齡問題時,指著藝人或作品說這是商業鐵,你不是在汙辱暗示他們只會放(寫)些了無新意的暢銷金曲;或是單純的承認,Techno Dj現在終於也可以變成百萬富翁,用私人噴射機巡迴了。

    商業鐵一詞的出現最早於2018年四月,由一位柏林製作人Shifted在推特上提到,為了回應另一位製作人同儕Truncate的推文:「Techno是新的Tech House,仨小?」。Truncate主要是評論一篇RA關於Anja Scneider的單曲‘Prosperity‘。Shifted就在下方回推:「商業鐵才是新Tech House」,於是一個新的次文化類別諷刺梗就誕生了,因為所有的硬蕊Techno兄弟們都曉得,tech-house是世界上最爛的音樂種類。

    “Anyone seeking further evidence that techno is the new tech house should cue up Anja Schneider’s latest EP. ” RA review

    如同世界上所有亂七八糟又無聊的事情一樣,商業鐵一詞的爭議與揶揄,背後是許多金錢與商業利益的牽扯。西班牙的DJ Regal在2018年二月就曾試圖討論這個現象,他發了一篇貼文:「Techno也可以是門好生意」,引發熱議。雖說Regal自身的作品是否夠格被稱為根正苗存的鐵克諾也被備受質疑,但他的觀點確實將關注此次文化的人一分為二:到底該讓「假裝自己是Techno Dj的人」放Techno然後發大財,還是讓如他自己,這種具備多年鐵克諾與地下派對(?)涵養的「純正」的Techno Dj 征服大趴,放眼宇宙呢?

    近年以Techno為基礎進行實驗與美學探索的創作者與藝術家與日俱增,但依樣畫葫蘆想靠這套次文化狠狠削一筆的有心人士也越來越多:有擅長投放IG廣告,讓人來尋找下一個派對、也有攀上旅遊網站如Time Out建議,讓人而去參與派對,還有不喜歡Techno的人他們想像Techno音樂的樣子,或許就是刻板印象式中的那個樣子所舉辦的活動,伴隨著無盡的閃燈以及旋轉笑臉投影。而想當然爾,這背後一定有人會從操作這類的刻板想像從中獲得巨大的收入。某方面來說,商業鐵Dj像是電子音樂世界當中的斗內之王(Fin-Doms),藉由讓奴隸(舞客)喝著爆貴的啤酒,祈求獻身自我到這四四拍祭壇,讓王大賺一票。

    Fin-Doms在中國翻譯下,有所謂的「ATM奴」的講法。意思是說藉由把自己有的金錢奉獻給別人,來從中取得快感的人。這種關係類似於日本知名男公關羅蘭與他的客人們,羅蘭越跩(S),客人越嗨(M)。

    Big Room Techno快速地成為倫敦趴圈的主流體驗:在你付完越來越貴,如天文數字般入場費後,要全部放棄你身為客人(長子)的權利,這樣才能完整的體驗「柏林品味」。這些場地同時也會出租場地,跟外面的業者合作舉辦活動——你幾乎可以聽到「一起努力推廣電音」這句話迴盪在商業鐵行銷部的房間裡。在一位Dj努力到達這個知名度與價碼的層級的時候,這大概也代表這位Dj終於可以在獨裁者舉辦的私人派對演出。或許這個層級的是許多Dj終其一生也達不到的夢想,但這個距離,大概也就是你遠離underground的距離。沒人可以明確辨別什麼是商業鐵,但是「聽到就知道」是最常見的解釋,但是重點是錢,然後要一直敲ㄧ樣的DJ做幾乎ㄧ樣,但有些許不同的演出。或許在使用臉部辨識技術後,我們也會發現每週都是ㄧ樣的群眾進場吧。

    就像超級巨星DJ如Steve Aoki或是Calvin Harrisㄧ樣,商業鐵串燒(set)也影響著電子音樂:DJ又辣又潮、有許多IG粉絲、樂於與其他品牌結盟合作或贊助。跟Techno歷史根源脫節/相反,這些DJ是來賺錢的。如果在一個大的音樂節活動,放一個稀鬆平常的SET就可以賺30000英磅,那他們在這種次文化的意識形態辯證中站在哪一邊,大概就清晰可見了。

    另外有一種重要補充,在商業鐵論戰當中還有一個厭女元素(現在哪裡沒有呢?),很多女DJ也被指控為商業鐵,因為她們年輕亮麗,而這點惹惱了某些會喜歡看炫技影片的網路宅。儘管大部分重要場景與活動都是由男性把持,這些女性卻變為必須承受抨擊的靶心。

    沒人比電壇老將Scuba對商業鐵,要在網路上發表過更多意見了,他幾乎每四個推文就有一推在講這個,大概也是因為他過度在意被講過他的品牌就是淡淡無味的商業鐵。在他眾多評論當中,他給商業鐵下了個註解:「一個由嫉妒別人賺比較多錢的人,所發明的名詞。」我們都知道,任何不喜歡革命運動變成企業利益平台的人,歷史上都是那些單純嫉妒那些拿到機會叫價的人。同樣的,把這梗常用且最激進的使用商業鐵一詞叫囂的人,貌似又是那些鬱鬱不得志的DJ們。就像所有諷刺梗變成梗圖後,商業鐵已經變成了一種武器,成為在議題上攻防的工具。

    撇開那些懶洋洋刺來刺去的小牙籤、專業酸還有公然仇女的情緒,剩下的就是無助的軟弱與幻滅:商業鐵沒有辦法用聲音、藝人或是場地或是其他方式整理出一個精確的定義,但是它可以被歸納到一種心態,商業鐵就是資本主義對於次文化的掠奪與挪用下所誕生的, 它就是電子音樂圈的投機客,像是房地產中,炒房客與建商堆砌出來的熱門物件;商業鐵活動只有觀光客才付得起門票,而且是當地場景毫無關係的活動,場內的監視器要比真實的銳舞體驗來得重要;令人興奮的DIY空間關門,取而代之是IG友善的打卡景點Bar,這就是鄙視商業鐵的核心——Techno已然成為一種文創商品,而不在是文化本身。

    原文:
    WHAT THE HELL IS BUSINESS TECHNO?
    mixmag | NILOUFAR HAIDARI 23 OCTOBER 2019
    編輯、校譯協力:安豬
  • 法政府提七措施挽救音樂產業

    原文:7 WAYS TO FIX A BROKEN MUSIC BUSINESS – BY THE FRENCH GOVERNMENT
    譯:Brien John|編輯:Databass


    前幾天,法國政府主導的一項「數位音樂規範」在主流公司、獨立廠牌、版權代理公司、數位平台、音樂人代表等聯合簽署下完成。該規範的設立,是為了確保:

    • 音樂產業的發展與活力
    • 多元文化的維護,以及更多的創新
    • 使相關單位的互動更加透明
    • 音樂錄音的產值的公平分配

    該規範的備忘錄已在法國發佈,為了達到上述宗旨,在備忘錄內大致列了七大目標。


    目標一、支持合法音樂供應的發展

    由於新的音樂供應方式(一部份為非法下載),音樂產業已經歷相當程度的衰退。在過去15年內,全球音樂市場產值減少了50%,專輯平均價格下跌35%,單曲價格更高達80%。咸認為,確保產業整體復原的關鍵,就是支持合法、公平分配利潤的音樂供應方式的發展。當中提到四項行動要點:

    • 實行著作權之保護,此已列入網路廣告商的作業規範內(拒絕與盜版網站往來)
    • 確保歐盟委員會將著作權法案現代化之計劃內容,背後有對於新的數位音樂相關單位間共享的產值議題的完整認知
    • 與文化產業的相關單位、利益關係人合作,在侵犯著作權議題上使歐盟有更好的回應
    • 參與歐盟委員會對於線上平台的經濟角色的商議、歐盟對於數位單曲市場的戰略討論、有利於合法數位音樂供應之歐盟架構建立

    目標二、使音樂產業經濟更加透明

    藝人難以了解,簽署獨家授權會如何得到報酬,目前關於報酬的公平性有不少質疑。因此法國政府與音樂產業利益關係人達成共識,打造音樂經濟監察小組,其工作為:

    • 準備與發佈產業主要經濟數據,這些在目前稀少且不完整
    • 監管營收數字、報酬之公平與所有參與單位的產值分配
    • 監管法國原創藝術作品在所有媒體上的曝光
    • 在數位音樂服務供應商的同意下,組織研究其利潤模式,包含新舊音樂收入的比較等等

    目標三、提升音樂曝光量與文化多元

    數位平台提供了近乎無限的音樂(超過三千萬首歌),反而對於音樂宣傳的多元造成挑戰,這是非常矛盾的事。平台給予的曝光與演算法推薦機制,對於使用者的音樂選擇有著關鍵影響,使用者似乎集中於為數有限的知名藝人或賣座單曲,此情況較過往更嚴重。

    為維護文化多元,法國政府同意將著手使電台播放更多法國原創歌曲。同時線上音樂供應商也同意確保其服務會給予法國原創作品有效曝光,藉此提升並宣傳音樂曲庫的多元內容。

    目標四、促進數位合約的執行

    此主要為數位平台與音樂廠牌間的合約,重點包括:

    • 限制預付數字儘可能與數位音樂市場的真實數據或精確可辨識之運作成本連動
    • 支持預付款在合約期間內分期支付;如有重大欠款,數位平台同意撤下曲庫
    • 在首次續約時訂定合理的利潤目標
    • 就收到之預付款之分配,訂定相關權利義務

    線上音樂平台給予版權所有者之保證利潤規定,需基於「使用真實數據計算的透明方式」。另外,免費音樂服務如Soundcloud和YouTube,需提供付費加值服務,以增加付費使用者數量。

    各音樂廠牌並同意,未來如有新的數位平台誕生,首年預付款需限制在合理範圍;允許數位平台無限期扣除過往的預付款;不可為了取得更多利益而在市場佔比上灌水。

    目標五:確保藝人的合理酬勞

    藝人社群愈來愈關切串流音樂利潤的付款方式。這種新的音樂經濟的複雜財務運作,造成藝人對於產值分配有許多誤解,難以追查應得的酬勞,同時更加懷疑自己是否遭到不平對待。利益關係者已認知到這些狀況,認為此事十分重大,為了產業整體利益,必須讓數位音樂的所有利潤以最透明公平的方式分配,以重建互信。

    音樂廠牌同意將所有從數位音樂播送發行平台收取的利潤與藝人分享,並有最低的利潤(比例)保證。廠牌需提供透明且清晰易懂的版稅報表,該格式會由藝人、經理人、版權集管團體的代表組成的工作小組檢視。版稅報表需提供電子檔,明列主要平台的銷售細節;超過十人的版權公司需有專人負責回答藝人關於版稅報表的問題;藝人合約上需載明,可就其錄音著作對版權公司執行查帳。

    目標六:利用現有資源以符合數位時代需求

    此目標包括音樂產業內各利益團體的現代化、成立音樂人從業基金、版權公司和集管團體需就公認重要議題協調發聲,包括藝人最低薪資等議題。

    目標七:確保此規範之效力與執行

    此規範可在之後持續更新,規範有效期間為三年。以法國文化部長為首、此備忘錄簽署人所組成的音樂產業指導委員會,每年需至少開會一次,以確保上述目標的完成進度,並就持續執行採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