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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DJ」又怎樣?談派對圈裡的性別迷思

Written by Feature, Story

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會留心派對活動裡的文案、DJ介紹,常發現「女DJ」這樣的身份經常被標示出來?而你是否和我一樣,疑惑這樣的標示究竟用意為何?

本文為讀者投稿,作者是陳詩婷。陳詩婷在DJ表演時化名Vice City,為太初有舞、耕聲人組織成員。


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會留心派對活動裡的文案、DJ介紹,常發現「女DJ」這樣的身份經常被標示出來?而你是否和我一樣,疑惑這樣的標示究竟用意為何?

我的推測有二:
[alert type=”e.g.”]一、因為台面上的女性DJ人數比男性少,所以要特別鼓勵這些少數的女性DJ。
二、因為女性DJ比較少,所以女DJ就變成一種梗、一種吸引舞客前來的賣點。

[/alert]

我想進一步追問的是,在DJ的學習、演出環境當中,是否真的存在條件跟資源上的差異,而導致如此的人數落差?

其實,我想除了護士、育幼班老師、服務生等等符合傳統對女性角色期待的職業之外,不管是管理者、執法者,或幕前的演藝人員、幕後的編導人員,其實都留有近代人類歷史長期以來,以男性為政治、經濟與文化活動主導的影響與痕跡;而從電子音樂回溯到較相近的搖滾樂與龐克史,基本上也是類似的模式,直到後期的前衛搖滾、迷幻搖滾出現,陰柔、中性的氣質才更被強調,儘管這些氣質的展演主體仍然以生理性別上的男性為主。

而與同志社群緊密連結的電子音樂與銳舞文化,其實更追求著性別、種族、階級等等界線能夠被跨越、解放的理想,且並非忽略消弭差異,而是有意識的對抗因為這些區別而帶來的歧視與壓迫。相對於主流社會,性別認同與性向在早期的銳舞派對裡不那麼二元,存在較低程度的對立,較少對單一陽剛或陰柔氣質的展現,界線與藩籬隨著音樂流動、變得模糊,正呼應著電子音樂聲響氛圍創造出來的,那相對於現實的異次元迷幻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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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質疑nina kraviz的成功是來自於其女性身份

回到一般人對DJ身份的認知,我覺得至少以我自己在台灣的生長經驗來看,其實不太有男女之間在期待上落差,具體來說,就是不管對於家長或者師長,DJ都不太是他們期待和鼓勵自己的小孩、晚輩去做的事情。男孩被期待考上建中,女孩被期待考上北一女;男孩被期待長大當律師或醫生,女孩可能被期待長大當主播或老師,或者早點嫁個好老公生個小孩。有些稍微潮一點的父母可能會期待兒子成為搖滾吉他手,女兒成為氣質鋼琴家,但我相信會期待小孩成為DJ的父母真的沒幾個,朋友來家裡又不能叫他們出來表演獻技,看也看攏無,更不大可能買票請朋友去夜店或山上看小孩放歌吧誰要去?DJ在主流社會裡並不能滿足家長/師長/政府的虛榮心,也不被認為是提升社會地位、名利的途徑,而DJ也的確經常不是,或者對於熱愛銳舞文化的人來說,根本不該是。(說到這,我更感謝我媽金援我購買DJ器材而毫無異議,雖然她每次都會問說我DJ是什麼,甘瞴郎在那邊唱歌之類的問題。)

也就是說,想要接觸DJ的年輕人,通常不會因為性別的原因,而特別被支持或不被支持。

再來,如果把眼光放到電子音樂的展演產業環境來看,特別是具主流、商業規模的圈子,性別間的差異的確相對明顯:百大DJ幾乎是男性,伴舞的幾乎是辣妹,夜店宣傳照裡幾乎都是性感且陰柔的女人,而少有性感的男人、陰柔的男人或者陽剛(且也可以性感啊)的女人。也只有lady’s night,只有女性在特定星期或時間進場可以免門票。男性是在DJ明星光環底下的被慾望對象,女性則是社交與肉體的被慾望對象。

至於在非商業的派對場域,DJ女性人數即使一樣少於男性,但一來落差並不那麼大,二來我也認為是前面提到的歷史因素所致,而非人們有意識的去教育/被教育出「男性比較能夠勝任DJ」這樣的觀念。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上面提及的性別角色劃分,的確主要存在於主流商業場域,但獨立電子的派對環境裡,文案宣傳裡一樣經常會特別標示出女性,舞客也似乎會對於DJ的女性身份特別抱持某種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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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DJ」又怎樣?談派對圈裡的性別迷思

特別標示出女性,是一種有意識的對派對裡性別角色的挑戰,或者更可能的是,反映了台灣整體電音派對環境裡仍然根深柢固的性別迷思?這究竟是一種對女性地位的平反,還是反而有可能強加了傳統的性別迷思,更鞏固了「女性在DJ圈裡就是少數」的印象,甚至強化了這樣的現狀?

這似乎變成了類似雞生蛋或蛋生雞的問題:是性別劃分的動作加強了性別迷思,抑或是性別的迷思先存在了,才更產生性別的劃分?進一步問,究竟要刻意去劃分性別,或者不該刻意劃分,哪一個更有助於打破性別迷思?對我來說,相信對很多人來說,這些問題都沒有標準答案。

倒是有些人的問題反而可能會是:「你在乎這個幹嘛、想那麼多幹嘛?

我要說的是,派對圈裡的性別迷思之所以讓我在意,是因為我個人對派對的期待(這真的是我個人的,沒有對錯問題,不同的人、族群、世代甚至國家區域等等可能都對派對有不同的、多元的期待跟想像),就是音樂本身、音樂如何被呈現出來的品質、音樂能夠帶來的意境、想像力以及與人群的連結力,這些如果是最被關心的,就愈能夠成就一場對我來說精采的派對,其他的事情也就顯得次要了。

因此,「將女DJ做為一種梗、賣點」這件事背後可能的邏輯,其實是我覺得很有趣而值得討論的,譬如:

一、DJ不只會放歌,還可能很美很正很性感。

很美很正,很好,然而,在這裡我真的一點也不care,而且如果我不是忘我的跳到根本無暇去看台上的人長什麼樣子的話,那這DJ的音樂也根本不是我的菜。

二、DJ放歌放得不怎樣,但因為是女的,所以請大家多包涵、多鼓勵。

還是同樣的問題,女性真的會因為性別而在學習與演出的路上特別有困難、或者遭受旁人的壓力嗎?(女性朋友如果真的有這樣的經驗,我倒真的希望可以聽聽看。)如果是的話,那真的要多鼓勵沒錯,但如果不是,也不需要特別鼓勵啊。所有的DJ都需要鼓勵,不分男的女的。

三、DJ放歌放得很好,且因為是女的,所以更要鼓勵。

同樣疑問,請參考第二題。

《PAR表演藝術》雜誌有一篇文章<在舞台發亮,打造Her/story-台灣劇場女演員之路>裡頭寫到兩個有趣的案例(註),實在深深呼應了我想講的東西:

姚坤君在美國求學時曾演過改編莎劇的《李爾》,拿掉了「王」字,李爾成為一位日本中世紀擁地自重的母親。這齣戲的演出經驗,讓她意識到,「經典劇本的意涵有絕對足夠的空間去做性別轉換,所以在舞台上,我要演的是角色的人生而非性別。」姚坤君在台大戲劇系教表演時,也是以此出發,著重即興和爆發力,「我要學生玩出潛力、打破預設。」
另一個是『曾導過《仲夏夜夢》、《亨利四世》等劇的馬汀尼,在創作時不強調自己的性別:「強調不會帶來更大的空間。再說,莎劇文本就有一定的開放性,其中不乏男女界線的游移扮裝。」

同樣的,我也並不認為,強調自己的性別能夠對於我的音樂、對於派對帶來更大的發揮空間;我也不需要因為自己是女性DJ,而覺得自己是特殊的,因為每一個DJ都是特殊的,每一個人都是特殊的,而在這些特殊中,我們也具有共通、共享之處,如果強調這些特殊、相異之處的強調並不特別彰顯或守護什麼價值,我們為什麼要去強調它?

況且當二元性別的界線相對於多元性別與跨性別,已經成為了一種壓迫,我們是不是還要那麼單單強調女性或男性?而如果性別角色的期待其實是後天、社會期待下的產物,我們也能去挑戰、重塑這些僵化的標籤劃分。

DJ的表演成份、表演者性質雖然相對演員少許多,然而也同樣是在演出的過程,藉由音樂去突破與超越某些社會框架對人的壓抑限制,創造出超越預設的想像。

註:>>「在舞台發亮,打造Her/story-台灣劇場女演員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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