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電子音樂的曝光度大肆提升,一場又一場的音樂節不斷湧現,不論是國內還是國外品牌,各家公司無不卯足全力,希望將電子音樂帶到另外一個層次。
筆者曾參與過兩場音樂節,一場是由友善的狗舉辦的「日落春浪」,另一場則是由Spunite舉辦的「Ultra Taiwan」…坦白說,我說不出兩者有甚麼差別,當然,你可能會覺得Ultra的舞台比較厲害、日落春浪的票價比較親民等等,但音樂呢?這不是「音樂」節嗎?還是這是燈光音響博覽會?
音樂開啟了這一切,但卻因為牽涉到主流、商業而退居次要,在這樣的活動定位下,你得考慮多數人喜歡聽什麼、哪首歌在Youtube有最高的瀏覽次數,而不是表演者的選曲、橋段多有sense,這點是合理的,畢竟賠錢生意誰要做,但同時也覺得可惜,音樂的多元性就這樣被這些「數字」綁住。
在一篇GQ的訪問中,製作人Diplo提到自己對音樂節的看法,他覺得音樂節的音樂就像一個沒有靈魂的循環,類似的橋段、選曲不斷出現,或許因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曝光機會,唱片公司想盡辦法也要讓藝人播放自家音樂,也或許花大錢裝設的硬體設備,如果藝人的音樂不夠「炸」,不能發揮100%的效果,那何必搞一個這麼華麗的舞台?
電子音樂的另個主要場域集中在小眾派對,小眾的好處在於聽眾是為了音樂而來,也期待藝人可以開發自己的耳朵,因此在演出上沒什麼限制,但小眾也意味著預算低,在硬體上無法讓聽眾有太高的享受。
曾舉辦多場活動且同時為本站站主的阿雅表示,小眾派對與大型派對差別在於,小活動人數少,成本也低,所以內容常常是反射主辦者的個人觀點,大家認為小活動比較有個性也是因為如此;大活動要顧慮的東西比較多,節目清單一排出來,首先考量的是票房,沒有辦法率性而為。
說到這裡,大家應該可以稍微了解音樂節與小眾派對在選曲邏輯上的不同,音樂節用「效益來選擇音樂」,而小眾派對則用「音樂來帶動效益」。
音樂節跟小眾派對沒有絕對的好壞,我甚至認為兩者是相輔相成的,每一件事都是由主流到非主流,當一個人被主流開啟求知的渴望時,自然就會有探索非主流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