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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dback Luke回應Seth Troxler

Written by A, Feature, Story

針對Seth Troxler批評EDM與其藝人的投書,Laidback Luke也投書Thump網站做出了回應。包括EDM算不算文化、EDC算不算好派對、Avicii與Steve Aoki算不算好 DJ,Laidback Luke都逐點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本文譯自Thump,作者是Laidback Luke


針對Seth Troxler批評EDM與相關藝人的投書,Laidback Luke也投書Thump網站做出了回應。以下就是他的逐點回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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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M不是文化

它當然是啊!雖然乍看下,這個文化很年輕,但事實上它的發展時間也很長了。美國地下瑞舞場景很龐大,在其中穿著垮褲,配戴背包與螢光串珠手環的瑞舞客四處可見。他們跟隨Trance、Techno或是Electro House的節奏跳著Shuffle,這樣的場景已經有十幾年的歷史。EDM群眾相對來說比較年輕,他們從EDM開始接觸音樂季,完全接受並相信PLUR的信念。若覺得這樣的東西不能叫文化,心胸未免太狹隘。

Laidback Luke回應Seth Troxler

好趴體就要:滿滿的人、滿滿的『能量』,一個極限能量組合?

派對本來就該這樣,因為好派對就得夠狂野。這就是瑞舞。別忘了我們小時候玩瑞舞,也都是這樣玩的。我在90早期就開始接觸英國瑞舞,後來甚至也經歷德國的Hard Style與荷蘭的Gabber。當我們都還是青少年時,也都是不玩到累垮絕不休息。然後我們長大了,這種玩法突然變得不酷了,你得學著成為老油條,像品酒一樣端端正正玩派對。老實說,我還是喜歡茫一點,邊蹦跳邊流汗。要休息,我會在不玩派對的時候休息。總之玩派對不就是為了開心嗎?用力玩用力開心有什麼不對嗎?

我認為人們應該認知商業場景也能餵養地下場景。在某次類似的爭議時,Danny Tenaglia曾經發信給他的DJ朋友們。當時許多人指責Tiësto的音樂太過低俗、太過討好大眾、太過靠攏主流。此類「地下 vs 主流」的爭執實在已經不是新鮮話題。Danny當時是這麼說的:「Tiësto就像是電音舞曲界的玩具收音機,小朋友會因為接觸他,而開始對電音舞曲感興趣。在這些小朋友中,有些人最終會通過鍛鍊與培養,發展出自己的音樂品味,而我的音樂就是需要鍛鍊培養才能理解的,我覺得這樣也很好。」

對於許多人來說,Tiësto就是他們的電音舞曲初體驗。在那之後,他們之中有些人會愛上更酷或更地下的音樂。這種現象,我已經看了好幾個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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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Electric Daisy Carnival,它是把舞台搭在一個停車場,一堆小鬼咬著該死的棒棒糖,戴著防毒面具,聽著恐怖的音樂。

我給EDC的評價會比這個好些。那些表現精采的舞台演出人員呢?那些嘉年華會等級的佈置,與不可思議的舞台呢?EDC的獨特就在其中,更別說在美國它是首個將派對水準拉高到這個等級的活動。他向我們所有人敞開大門,無論是主流或地下DJ都能在此找到歸屬。Seth說他想在只有閃燈的黑房間裡玩趴?我覺得那樣很酷,但你得同意人們若花大錢買票參加音樂季,他們會期待看到壯觀的場景。很多很酷的地下DJ其實不清楚,那些煙火、乾冰和碎紙花經常是我們DJ自己買單的。某些DJ甚至在每場表演投資一萬到一萬五美元做這種事。雖然我對不是很有興趣~相對之下我對DJ真正的藝術與歷史更有興趣~但現代音樂季若少了這些東西,確實會失色不少。Laidback Luke回應Seth Troxler

而說到Avicii,他也是個爛咖啊

我認識他很久了。剛認識他時,他還是個剛進圈子的小朋友。他一直都是個既有熱情又有天賦的年輕製作人。他是個好孩子。不管到哪裡,他都很努力工作~真的拼死拼活在做。我和他的經紀人交情很好,也很榮幸能在他於Ibiza的表演上場。我對他唯一小小的不滿,是希望他能偶爾抽空回個信~在那之後好久沒聊聊了!

Laidback Luke回應Seth Troxler

Steve Aoki,你根本不是DJ啊,你只是一個又貴又沒才華又愛扔蛋糕的豬頭

我愛Steve,他是我很好的朋友。他也是拼命工作才爬到這個位置的。他已經夠有錢了,根本不需要為錢工作。他在開始放歌前,就已經很愛到處砸蛋糕了。Steve是個演員,他以前就曾在龐克樂團做過這樣的演出,他很清楚舞台需要的是什麼。至於他為什麼使用橡皮艇,是因為知道有些聽眾因為玩釘孤支而受傷。他是玩樂團出身的,這樣玩並沒什麼不對。我知道在人們認知的DJ表演中,這種事情沒有辦法太快被接受,但若你知道他的出身,或許能讓你比較不那麼覺得他是個無知的豬頭。而且其實台下群眾還挺吃這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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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底下的評論:
如果我不知道Seth Troxler他馬的放一場90分鐘的Set就拿人家20K,我也許會認同這篇文章。他做的事情根本不比他說的那些恐怖EDM DJ還少啊。

我其實很喜歡Seth。他是個好人,我們算是有私交。今天大家放歌速度越放越快,我算是始作俑者之一。但容我提醒大家,我學放歌的時候,影響我的人是Jeff Mills、Dave Clarke、Frankie Bones與Bad Boy Bill這些技術超凡的DJ們。所以我依舊把快手當成是高端技術的表現手法。說實話,要不那麼努力,是很容易的事情:比起快速的混音,然後利用一些原創的DJ技巧過歌而言,把歌放出來,然後在唱盤後面休息,當然輕鬆多了。是的,像Seth那樣的DJ,拿到的演出費也是他馬的多。所以,除了放歌速度比較慢,以及「大家把手舉高高」的歌聲以外,我們之間的相似之處,可能遠比我們願意承認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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