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在台灣再次爆發,日前政府手快腳快的啟動了紓困專案。去年曾申請過的人,文化部也直接撥發款項共三萬元至銀行戶頭。此次紓困4.0,文化部共獲行政院同意編列特別預算45.49億元,辦理藝文紓困補助、紓困貸款利息及補貼、場館租金減免或規費補貼等方案。
也因為這次疫情更為嚴重,同樣也是申請者眾,但卻不在之前的申請之列。雖然文化部已經盡量簡化流程,但是若是第一次申請的人,想來還是不免有些疑惑,為此本台特地請到與前紓困專案的承辦人,以簡單幾個問題,望可略盡棉薄之力。讓大家第一次申請就上手。
文化部協助受疫情影響之文化藝術事業防疫及紓困振興專區:https://www.moc.gov.tw/content_434.html
*記得要先看申請辦法:
https://mocfile.moc.gov.tw/files/202106/0d017b15-c313-46a8-ba94-4c0f26d461d8.pdf
有保勞保是不是就不能夠請?還是要有工會?
勞保只要不是全職(寄保公會最低薪資不算)都有機會申請到補助
我有勞保,公司沒有去申請,我可以自己去嗎?
如果本身有正職工作的話就不符合資格(就算申請人是受到衝擊的藝文工作者也一樣),政府機關在認定你是否具有正職工作的依據就是你的勞保。
申請辦法第參點第一項有提到「申請者須為無一定雇主、自營作業者及未領有公教退休金之非受雇員工」,該審認依據是工會投保薪資24000元(最低工資)或者是本身繳國民年金。因此從政府機關的角度來看,寄保全職勞保等於是這間公司的全職員工,依據該項辦法來看是不符合資格的,甚至有違規的疑慮。
這個與其他單位補助會衝突嗎?
在填寫線上申請表之前會先詢問你是否有申請過其他「紓困」補助,請誠實回答,已經申請過就不要硬來申請,這陣子承辦人應該都需要加班,不要讓他們加班做白工。
資格的部分可不可以詳細說明一下呢?
只要你拿得出證明就可以了(活動證明書、未過期的街頭藝人證、工作契約等)
舉例說明,基本上要有單位幫你掛保證,像之前收到街頭藝人證的話我就會打到發證的地方政府去問。如果有人請耳朵蟲開的話我也會打去請上面的負責人劉先生做說明。建議佐證資料這種東西就是有契約就附契約,沒有的話就請該單位開附件二活動證明書。
通訊軟體截圖嗎?如臉書、Line對話紀錄
建議不要。通訊軟體截圖還是需要活動證明書佐證
如果只能附截圖的話可以告訴承辦人對方的連絡資訊,方便承辦人去電詢問。另外截圖這種東西不是越多越好,能夠舉證該活動邀請、取消或延期的事實才是重點(去年有申請人就附了一張他們在工作群組討論紓困代辦的事情,到底是為什麼要讓文化部知道這個事情?)
申請者若有其他已投入之製作或相關費用。這個部分主要是要提出什麼證明啊?
這部分指的是場地租金、或是器材租金,主要是要憑單據核銷。
申請通過的主要關鍵是什麼?
能證明自己是藝文工作者才是重點!還有勞保要確認清楚,然後要去找活動單位要證明。
有沒有什麼要補充說明的呢?
如果活動的主辦單位是有營業登記的公司行號的話,請他們開立證明的時候要蓋大小章。
還有,如果送出申請之後接到承辦人的電話,有問題就要趕快問,不知道怎麼辦的話就好好跟承辦人討論要怎麼做,基本上承辦人沒有不幫你的理由。
今年文化部沒有為了藝文紓困增聘人力,每個承辦人都有本身的業務要忙,所以請大家將心比心,體諒一下他們,對承辦人好一點一定會有回報的。
你對承辦人好,承辦人也會對你好,規定不是死的,承辦人也不會用辦法去壓你,最後的結果都是由審查委員認定,只要你願意好好幫自己,承辦人也會盡力協助你拿到補助,所以不用想太多,有需要就去申請。